2021年8月15日,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其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及增产汽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及增产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对《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及增产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doc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ZxNl-q7RiTY9diyat9IqQ提取码:rrh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查阅。联系人:穆工;联系电话1809753214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项目影响的范围内的公众,包括淖毛湖工业园区内的工作人员、广汇生活区、民光新村、淖毛湖镇等。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需下载公众意见表,意见填写好之后通过Email发给建设单位,或将调查表邮寄给建设单位。
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顺业路01号。
Email:1103632421@qq.com
(五)征求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结束。